第二十二章 美玉之质,待君来识(2/3)
的千里马! 到底是谁家娘子如此气派和富贵?沈包来到车前,恭敬地施了一礼。锦缎制成的车围子将车体包裹得严严实实,看不清里面的人的长相,只透过车窗的轻纱依稀可见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女子。 “冒昧请郎君前来,是想请问郎君,你为何连续七次救下吕东栋?”车内女子轻启朱唇,声若流水淙淙,叮咚悦耳,宛如天音。 原来女子将刚才之事看得清楚,也认识老汉,沈包微一思忖,朗朗答道:“上天有好生之德,我既遇到了,必当全力相救。不管是一次还是七次,他要死,我就不能袖手旁观。” “若他是该死之人呢?你也要救么?” “他该死是他的事情,救他则是我的事情,两不相干。”沈包心中奇怪,他救投河的吕东栋和车上女子又有何干系,“若我不在场,他死便死了。我在场,他投河别说七次,就是十七次七十次,我也要救。” “郎君倒是一片好心,可惜,好心办坏事。”车内女子淡淡地说道,“你我因吕东栋相遇,也算有缘,令儿,送郎君一张美玉卡。但愿他美玉之质,历经世事而不变。” “是,娘子。”令儿应下。 车帘微动,一只润白如玉琢纤秀若兰花的美手从车内伸了出来,手中握有一块美玉。令儿接过,转身交与了沈包。 “就是此玉。”沈包手中高举一块方正的玉牌,玉牌样式、大小和形状与张厚的黄金卡一模一样,就连“好景常在”的印章也是完全相同,玉质凝如羊脂,乳白宛若油脂,正是上等的羊脂美玉。 若单就羊脂玉而言,也不稀奇,虽名贵,却并不罕见。不过如沈包手中所拿的羊脂玉,通体一色,没有一丝杂质不说,且光泽温润如雾,最薄处近乎通透,是最为上乘且百里挑一的无瑕美玉,便让人叹为观止了。 玉乃天成,不像金银可以打造,是以无瑕美玉最为稀少。 “好玉,上等好玉。”张厚拿在手中,把玩几下,连连称叹,“不论材质还是雕工,都无可挑剔。怪不得好景常在的美玉卡敢叫价一万贯,只是此玉,也值一万贯有余了。” “此话当真?”沈包瞬间酒醒了大半,惊得站了起来,“此玉价值一万贯?张兄,你不要乱开玩笑,一万贯可是一大笔钱……” “一万贯,我要了。”张厚毛笔还在,拿过纸,“先写欠条,一月之内,一万贯的钱引送到你的手上。” “还是算了吧。”沈包将美玉卡收起藏好,一副唯恐被人抢走的小心样子,“难得小娘子一番心意,岂能卖掉换钱以辱没我的名声?” 夏祥在一旁半晌没有说话,他心中疑虑重重,小娘子送美玉卡给沈包,或许是看重沈包救人性命的义举,而且还是七次相救,但小娘子明知吕东栋落水,为何见死不救袖手旁观?退一步讲,小娘子不会水,以她的权势,让别人出手相救不过是举手之劳,为何她无动于衷?莫非有什么不为人所知的隐情? 这小娘子莫不是好景常在幕后之人?夏祥心中既激动又满是期待,他对好景常在的幕后之人大感兴趣,很想知道她到底是何许人也,为何能在短短三年时间内打造一个偌大的商业帝国? 当然,更深的想法是,他想和这位天资聪颖的小娘子谈一笔生意。 下午时分,阳光西斜,几人沿街道一路西行,迎着太阳,有些刺眼。夏祥和张厚走在几人最前面,二人并肩而行,一边观赏沿街的繁华,一边说起各自路上的见闻。 从好景常在太平居出来,在夏祥和沈包的邀请下,张厚也决定入住全有客栈。虽说有了好景常在的贵客卡,可以入住上京城内任何一家好景常在的客栈,几人却还是一致决定继续留在全有客栈。沈包当初并未入住好景常在的客栈,也是出于节省的想法。美玉卡虽可打折,但折后的价格依然比全有客栈高了太多。 沈包酒意未去,骑在张厚的马上,由萧五牵马而行。时儿也没骑马,安步当车,跟在夏祥和张厚身后。她也没牵马,信马由缰,任由马儿跟随前行。 时儿一双眼睛满是好奇和新奇,不时发出赞叹和惊呼,对糖葫芦、首饰、胭脂、插花、布匹等等,兴趣浓厚,问了还不算,还要摸上一摸。摸了不算完,买了一盒胭脂、一个簪子,最后又买了一串糖葫芦,拿在手中边吃边乐,才算稍微消停了几分。 还不到及笄之年的时儿,白嫩水灵,犹如一股清风,带来南方清新怡人的气息。女扮男装的她,衣服不是十分合体,稍嫌宽大,反而更加衬托出她青涩却初长成的曼妙身材。 通过谈话得知,时儿是张厚之妹。 张厚进京赶考,时儿非要跟来,张厚自然不肯。不想古灵精怪的时儿女扮男装,先他一步出门,守候他的必经之路等他出现。从张厚见到时儿的一刻起,他就知道就算他赶走时儿,她也会去而复返。与其让她一人独行,还不如和他一路同行,也好相互有个照应。 时儿是张厚一奶同胞的妹妹,二人兄妹情深,从小到大从未分开。 张厚除了饱读圣贤书之外,也和曹殊隽一样喜欢道家之术,只不过他除了修道之外,却不忘科举,不像曹殊隽一般修道和科举不能并存。张厚喜欢服气辟谷,因长相俊美,才智出众,学问广博精深,善于写文章再加上才识超人,一时名望大震。 张厚本来就出生于官宦世家,爹爹曾官至银青光禄大夫。 “不瞒夏兄,三年前我曾进京赶考,中了进士。”张厚负手而行,左顾右盼,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一般,“后来我违抗皇命拒不受敕,扔掉敕诰回家。三年之后的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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